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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 【講堂】漢傳佛教在家居士應知50

 

 

無戒不能修佛,修佛不能不持戒;世俗萬事皆然,無戒無律,則無紀無綱,萬事不償;故凡佛子千萬不可廢戒不學,或認為束縛執著之事,則定墮三惡道而不得度,慎哉!

  第一條:寺廟內的一針一線,不得取用;

  若受師父餽贈物品,得捐款於功德箱內。寺廟之物不分價值,微細至縱使您在寺廟打一通電話,而不投一塊錢,就足夠下地獄受苦,這叫因小果大,後悔莫及!因小果大,可上升為天人,下地獄受苦!

  第二條:不得摘取寺廟山上之水果;

  很多信徒每逢星期日常朝山入寺拜佛,甚是虔誠,但有些人,不知規矩,看到寺廟後山水果樹上長滿很多熟透的水果,令人垂涎三尺,情不自禁地自摘而食,而犯了偷盜寺物之罪,夠下地獄之條件。應知未得施主允准之物,皆不得取食,信徒不取回亦不言明要供養十方僧眾,此物乃為原主,不得取用,凡取用皆犯盜戒也,當墮惡道矣!

  第三條:入佛堂不得吸煙、穿拖鞋、皮鞋、嚼檳榔;

  我常看到多人在佛堂中吸煙、嚼檳榔,實為不敬三寶行為,並污穢了佛堂清靜。應知香煙之氣頗毒,可使人致癌,並干擾人之情緒,嚼檳榔非但不雅觀,且污染環境衛生,佛寺四周有天龍八部護法,若隨地吐檳榔汁,當污穢聖地而不乾淨,則罪不可赦也。

  進入大殿佛堂內,應赤足入,穿一般鞋子進堂,當污穢佛堂清潔,故不宜進入佛堂內為宜,免污及聖地,而惹罪衍,當得戒守之。

  一口痰一把鼻涕,下地獄火燒不息。凡佛弟子持戒清靜無犯者,日久身上自可發出一種如檀香般的戒香味,醇香傳百里,就如佛菩薩示現顯降,芳香遍滿虛空,當得眾生誠心供養禮拜。

  第四條:進佛寺,不得由中門入,當從旁門入;

  入寺內不踏門檻,需躊腳而入,是為禮也,子曰:「君子不入中門,行不履」而佛寺乃法王寶殿,佛祖其位尊當主過玉皇大天尊及一切天人,進入佛寺,當視為進入皇帝殿,拜見皇帝一樣,得遵守寺內禮節,莊嚴不得隨便,方免犯不敬三寶之罪。

  第五條:進入佛堂內,不得高視佛面,當即低頭即作禮拜,更不得溜躂作觀賞,東張西望;

  第六條:於佛堂內不得大聲談話、喊叫、或躺、或臥、或跑跳;  

第七條:入佛寺內勿隨地吐痰或隨地擤鼻涕;


  於佛寺四周常有眾菩薩居之,天龍八部護法,環境清淨無染,而人之唾液鼻涕甚為污穢,若於佛堂內隨地吐痰及擤鼻涕,當污及聖地,造成空氣污染,病菌傳播,有害僧寶罪,當入地獄受苦,有經為證,僧護經曰:「在佛地,涕唾污地,以是因緣,入地獄中,火燒受苦不息」。若欲吐痰擤鼻涕,當以衛生紙包之,投入垃圾筒內,或至洗手台吐之,以水沖洗,當不患。

  第八條:入佛堂佛繞佛可得五種福德;

  凡入佛堂,應旋即佛頂禮,或繞佛唱唸佛號,佛言:當得五種福德,一、後世得端正色好,二、得好音色,三、得生天上,四、得生王侯家,五、得涅槃道。而繞佛方向,應由右而左繞行為吉也。拜佛後當即進出,切勿喧嘩。

  第九條:寺廟內用食,當提捐獻;

  凡寺廟適逢菩薩辰日,舉辦消災法會,都會備辦素食筵席與眾生結緣;或平時到寺廟用餐,皆得捐獻功德金,因所食之物,皆為十方善眾所捐獻的,不應白吃的;很多人有這種貪吃的通病,以為佛寺內節慶日,辦素食給人吃是應該的,而不必捐錢,如此當犯偷盜食之果報。當種下地獄之根而不知,慎之!(非出家人不得供養)

  第十條:一枝法杖倚壁,證果全失;

  昔印度二十五祖婆斯舍多尊者,過去世曾證得斯陀含果位,但入佛堂拜佛,大意將法杖倚壁而累世之修一剎那間化烏有,更遑論一般凡夫犯之,當墮惡道之果報是不庸置疑的!故入佛堂拜佛之前,應將隨身物、衣、帽、手提袋放於地上,而後再行頂禮拜佛,自得福德而不犯,福報與業報就在一小動作之間,但其中這果報相差卻甚巨矣!尤其千萬不可將皮包、衣、帽、手飾隨便放置於桌上。還有入佛堂,不可穿木屐或拖鞋,免擾清靜及污染佛寺地,來生免墮入馬蹄國之地。

  第十一條:佛堂中央,不得站立或禮拜;

  佛堂中央位置,是主持禮拜位置,一般人請勿站立或禮拜。很多人在佛堂拜佛,都喜站跪在中央禮拜,殊不知已犯禮儀,因一寺主持,需德高才優者,方能當之,佛堂中位為尊。禮拜佔主僧之位,為我慢失敬,其罪非輕。

  第十二條:入寺廟,服裝要整潔樸素;

  女人到寺廟拜佛,千萬不可穿迷你裙或露胸露背之衣服,有失禮儀,跪拜禮佛時,相當不雅觀,有礙佛堂莊嚴,並會引起來參拜之信徒非非之想,擾亂寺眾之清修,則罪過矣!

  第十三條:勿讓小孩到佛堂內奔跑嘻戲;

  這點相當重要,若帶小孩到佛寺拜佛,一定要管制的好,勿讓小孩在大殿內東奔西跑,或隨意動法器,因木魚、罄之法器,乃龍天耳目,千萬不可讓小孩把玩敲打,否則罪過很重。故我奉勸各位家長,帶孩子到佛堂內禮佛,不可讓小孩隨便玩法器,否則小孩智慧會減退不聰明,這是事實,不可不信。 

第十四條:入佛寺不可大聲說話;

  很多人一到佛寺內,就好像進入公共場所遊樂區一樣,就大聲談天說地,走路搭肩勾背,隨便攝影佛像,帶葷肉食物吃食,將佛寺當作一般神廟或遊樂場,一點恭敬肅靜心都沒有,如此擾亂出家人清靜修行之法,當犯罪的。

  持戒精嚴,自可證得佛性《華嚴經》云:「戒為無上菩提本」,持戒清靜自可修得菩提,而研究佛戒,乃在戒己之心、身、六根而不犯,而非拿來戒律之尺時時去量他人,去誹謗他人之言行,則自己犯戒,何德服人矣!

  第十五條:入佛寺應念「阿彌陀佛」向師父問訊;

  凡入佛寺,遇師父應問訊答:「阿彌陀佛」,不可直稱師父法名,凡答謝師父或向師父賠罪,皆說聲「阿彌陀佛」,向師父告別,應說「弟子向師父告假,阿彌陀佛」!

  第十六條:皈依弟子應向師父頂禮;

  於行路中,與師父相遇,應停足向師父問訊後離去,不得閃避而過。有一點需知的,凡受過五戒,菩薩戒之弟子,遇到出家師父,定要跪拜頂禮師父三拜,若不知跪拜頂禮,有我慢之態。而向三寶頂禮,乃在消除我慢、我執、我相之心,而能養成謙虛恭敬之性,亦可消除業障。

  第十七條:入師父房間之禮節;

  入師父房間,應扣三聲:若不應聲,則表師父在內有事或休息,不得強入,可即離去。

  第十八條:對師父頂禮應知;

  凡師父在刷牙、洗臉、理髮、睡眠、吃飯、休息、打電話、寫字皆不宜作禮,在馬路上亦不宜作禮,問訊即可,很多弟子為表示非常敬師父,而不分時、地的隨便作禮,亦不甚雅觀,有礙師父威儀!

  第十九條:奉師父飲食之禮;

  奉飲食於師,應兩手高捧奉食,食物要洗淨,若吃過剩餘物不可讓師父食之,是為不淨罪。  

第二十條:與師父談話之禮;

  與師父談話,不得面對師父,應側立或側坐,亦不得於高處立,或太遠立,對師父談話應清晰小聲、和顏悅色,師父講話中不得插嘴。

  第二十一條:師父用物,不得用;

  師父之座位、床,及師父之衣、物,不得坐用。

  第二十二條:隨侍師父之禮;

  師若坐,應當在旁站立,若不命坐,不可坐,站立時,不得靠壁斜立,對師父不敬。

  第二十三條:對師父的尊稱;

  若有人問汝師父之法號,應當說上某下某,不可直稱師父名字,會被人取笑你不知禮節。

  第二十四條:入佛寺用餐之禮節;

  我們入佛寺內之齋堂,或休息室內,不得爭位,亦不得高聲呼叫,受戒再犯戒,罪加一等。

  第二十五條:在佛寺過夜應知;

  到寺廟住宿過夜,聽到師父打板(安板)通知大眾入睡時,應熄燈上床睡覺,不得再打開電燈看經書或交談閒聊,不但擾亂出家眾睡眠,又犯盜用常住物之電力,其罪亦重,入寺廟一切作息都要遵照寺內之規定,不得隨便、妄大自為。

  第二十六條:在佛寺內用物要節省;

  凡在寺廟內用水用電用物應節省開用,不得浪費。勿攜帶佛寺物品回傢俬用。

  第二十七條:在佛寺內刷牙、洗臉時,不得面向佛金身或出家師父;

  在佛寺內早起床刷牙、洗臉時,不得面向佛金身或出家師父,免犯不敬,亦是一種禮貌,是為人之禮節。

  第二十八條:勿將寺廟當觀光地區;

  踏進佛寺內為禮拜佛菩薩,消除業障,需心薦恭敬虔誠,方得感應,萬不可在佛寺內隨便大笑或嘻皮笑臉,非但不能消業障,反犯了不敬三寶之罪矣!應保持威儀莊嚴之相,以示對諸佛菩薩之恭敬,方得感應,若欲笑之,應保持小聲,並以袖口掩之。切勿將清淨莊嚴之佛門聖地,當作觀光聖地,不守紀律及形相,其因果可大矣!眾人一向有此毛病。

  第二十九條:拜佛之前,應潔淨身體;

  我們在拜佛之前,應當先洗淨身體及雙手,尤其在上完小便後,應用衛生紙擦吸小便處,不讓余尿污染衣服,雙手要再用肥皂洗手,不得馬虎,以前佛陀弟子們,每大小便後洗手七次;大便後,應再用左手後二小手指(無名指小指)沾水洗淨肛門,讓衣服保持乾淨,再以表敬重,自得佛菩薩護佑。還有男子進到佛堂拜佛,應將褲管塞到襪子裡,以免防止體上不淨之毛掉在佛堂內,免污穢佛堂淨地,相當不敬的,此點希望男子特別遵守。 

第三十條:禮佛之前,勿吃葷食、辛味、煙酒;

  在吃食方面,拜佛前,請勿吃食蒜、蔥、魚、肉、酒,及嚼檳榔、吸煙草,而免口污臭,對佛菩薩禱告是相當不敬的,縱使與人說話,滿嘴臭腥味亦是不禮貌的行為,亦會遭人掩護,更何況是拜佛呢!

  第三十一條:有人禮佛,勿從前面過;

  在佛堂內,見有人跪地禮拜佛菩薩時,勿從前面經過,我們凡人是無福消受人家之禮拜的,他在拜佛,你從前面經過,不是等於在拜你嗎?這點禮節,有很多人都會疏忽的。

  第三十二條:拜佛姿勢要莊嚴正確,不可傾斜不正;

  一個人拜佛心誠,他的拜佛姿勢定莊嚴又肅穆。看了自令人起恭敬之心的。合掌拜佛,定要雙手十指併攏,不用力地靠著兩胸部心窩(胸部中間處地方)處,十指朝天,不可傾斜指向佛,這樣是不禮貌的,然後再問訊跪拜動作,談到手執香拜佛:皆頭不拜,只用雙手抖香拜或手執香拜而已相當不雅觀,若不會執香問訊,正確拜香應是頭向前一拜而手拿香亦同時向前一拜,連續三拜即可,拜時要緩慢而顯莊嚴。

  第三十三條:徒弟與師父不可同拜一人;

  弟子與師父同到師公或師伯處拜見時,作徒弟者,不得跟師同時禮拜長輩,應待師父先禮拜後,弟子方可依序禮拜,這是長幼有序之禮,應該知曉其禮,方顯教養之風。

  第三十四條:持佛像不得向人作禮;

  若自己已手持佛像時,不得向人行禮打招呼,而手捧持佛像,一定不可低過腰部,得在腰部以上方可。

  第三十五條:拜佛不一定要點香;

  我們到佛寺禮佛,不一定要點香拜佛方可顯出誠心,佛教最大禮節是向佛五體投地禮,是代表最崇高之敬意與禮節,在日本、西藏拜佛不點香,都五體投地作禮而已。

  第三十六條:不可用嘴巴吹三寶物經典;

  凡佛桌上有灰塵或香灰,一定要用乾淨抹布擦拭乾淨,不可用口吹掉灰塵,尤其經典上有灰塵時,更不可用嘴吹散,要用乾淨布擦拭之,又以經典放在桌上時,應不可放置超過桌緣,要放在佛桌內,以示敬重,尤其手不乾淨,更要洗手後,再捧書本。

  第三十七條:佛桌上不可亂放雜物;

  佛桌上平時應當擦拭清潔,除放置佛像、香爐、佛燈、燭台、花瓶以外,其他物品千萬不可放在佛桌上,否則就犯了不敬三寶之罪了!還有佛前供花,要每天換水一次,若花已謝了,不可再擺設應拿掉曬乾,再丟棄於乾淨的大河溝內,或埋放於山上,勿讓人踐踏。不可丟棄於垃圾堆上,這點幾乎大家都難遵守到的,日後望大眾改進!尤其花不可一供佛桌上,都不肯去動它,任其瓶內水臭了,花謝了又不換,等臭氣沖鼻,花朵全部凋落,才要換洗,本是香花供佛,最後卻犯了污染三寶之罪,實得不償失,既然發心供佛,定要時常保持佛桌上乾淨無染,如此方具功德,否則反具業障,供佛不得不慎也!

  第三十八條:有人誦經,請勿在旁走動或站在中央照相;

  時常有人,不懂這個禮節,是相當冒失的,人在佛前誦經或讀經,他就若無其事大遙大擺地從前走過,或在旁邊走動,如參觀古董似的,非但擾人清靜,分散誦經者精神,也阻礙龍天護法、法界有情眾生聽法,其業非輕也。

  凡我們誦經禮懺,除調伏自性、體會經義、懺悔造業,若心誠自能感召法界有情、天龍八部來聽經,讓他們得聞佛法,心生法喜,可消業種善根,皆在歡喜,若在旁邊走動,自會擾亂清靜莊嚴聖地,其罪無邊,天龍八部亦不會原諒的。

  第三十九條:點香勿用口吹,勿用鼻聞;

  因香多火勢大而不能熄滅時,即用嘴巴吹滅,相當不敬的,火不熄,應用扇子打滅,或分成小把,用手振動即熄也,而點香台的火種,亦不可用嘴巴吹之,仍以手或扇打熄為宜。有人點香,為試聞香味,將香拿至鼻孔一聞,再插到香爐內,這是相當不敬的,造了盜佛香罪,凡香決不可用鼻聞後再供佛,豈不成自先聞香再供佛的不敬之罪,凡香經鼻聞之後,決不可再供佛,此點要謹慎不犯!

  而佛前點香,只插一枝即可,不需執著幾枝,有要三枝才可,代表去貪、嗔、痴,要戒除三毒,是平時在心上修行的功夫,不是在插三枝香就可以去除的,經典上亦無此記載的,法無定法,法無執著,心誠禮拜為要,無誠好香禮拜亦枉然,有誠心無香禮拜亦可感!本人獻一偈供參考:「千燒香,萬燒香,心中無誠,空燒香」故佛前獻香,應儘量選真材實料的上等香,勿用化學香料的香供佛,但每次只插一枝,勿插多,一包好香雖貴,但可用很久。

  第四十條:佛教經典不可亂放;

  佛經為三寶中之法寶,經典之所在,自有龍天護法護持,見佛經如見佛,不可污損佛經,更不可將佛經入在夫婦房間內,更不可擺設於地下室或廁所旁邊,應置放於書桌上或書櫃上,但要高過腰部才可,而且放經典於桌上,不可超出桌簷,是為不敬。我們要用雙手捧經,不可用單手,要高過腰部,手要洗乾淨,敬經如敬佛,不可馬虎,有人拿經,不但用單手持經,還邊走邊甩著經典,真是罪過!還有經典平時最好用一塊乾淨布遮蓋著,免染灰塵,若經典破了,定要修補完整才可! 

第四十一條:受戒弟子不得學習外道學術;

  凡是一個受過戒的弟子,才算正式佛教徒,而皈依三寶,只是信徒而已,而非教徒,戒律上規定:不得學習命相、風水、天文、地理、符法、問神、舞蹈、歌唱、卜封等術,違者既犯戒律,得負因果的。

  第四十二條:在寺廟浴室中不得小便,洗衣;

  到寺廟過夜,於浴室中洗身,不可小便或洗衣服,因浴室乃出家人洗身之淨地,不可污其他,免遭苦報,護僧經曰:「比丘在淨地大小便,不擇處所,以是因緣,當入地獄中,作肉廁井,火燒受苦不堪」,由此可知在浴室中小便,其罪非輕也!

  第四十三條:入廁勿穿鞋,而換穿拖鞋;

  凡入廁所,應將鞋子脫下,換穿廁所內專用的木屐或拖鞋進廁,因將自己所穿的鞋入廁,鞋底會玷汙垢,若再進入佛堂會污穢聖地,不得不慎,若萬一遇到廁所無預備專用木屐或拖鞋,可赤腳進廁,出廁後再洗腳亦可,若穿鞋進廁,出廁一定要洗淨鞋底後,方可入佛堂禮佛。出廁後,一定要將手用肥皂洗乾淨,不可只用水洗手而已,若大便後,照戒律規定,應以左手後二指,沾水洗肛門,方可拜佛,經上說「入廁不淨者,不得入佛堂禮佛,不應飯食,不以坐僧床,不可與眾行,因身不淨,所持咒法,皆無效驗」;可知若入廁後身不淨,持咒拜佛皆不得應驗,因你不淨在先,那得應驗呢?學佛者不可不知!

  第四十四條:睡時應吉祥臥;

  一位學佛者,睡覺時,應采吉祥臥,即身體身右側睡,腳稍弓,左手放於腿上,右手彎曲放於頭部下,吉祥臥能令身心安穩,睡不昏沉,夜無惡夢。

  於佛寺睡覺時,下身衣物及鞋襪,不得放得高過人頭之部,因不淨物,高過人頭,非但不雅觀,而且恐髒物掉落床上或有礙觀瞻。

  第四十五條:在佛寺內過夜睡覺,不得高聲談話;

  在佛寺內過夜,是常有的事,佛門本是修持聖地,照規定是不允許在家人過夜的,但往往師父慈悲、行方便,我們應該自愛才對,這點很多人都會犯到。若您睡不著,要打燈看書可以,但需繳電費,因寺廟安板後,所有的燈光都要熄掉,若自己打燈用功,則是私人之便,應隨意繳費,免犯盜常住物之罪,這是規矩,不得隨便,因為來寺廟隨心所欲濫用公物,會負因果的。

  第四十六條:在佛寺內協助工作後,不可私帶物品回家;

  很多人發心到佛寺義務幫忙法會上的工作,如廚房洗菜、洗碗、掃地等工作,大家作的很辛苦,等法會完畢後,會剩下一些菜或干的素料,如木耳、銀針、香菇,剩菜有時很多吃不完,有些師父就自作主張,不知戒規,也為酬謝大家的辛勞,就大包小包化整為零,一包包的分給幫忙的人拿回家食用,如此犯了盜十方物之大罪,還是不知。這種情形,相當嚴重也普遍的,每家佛寺內的食品是常住的,不應分給他們,非但無功反而造罪,若飯菜食物實在很多,吃不完,可發配給大家,但要大家自己將物易出錢,投入功德箱內,算是用錢向常住買以這些所值剩下的食品,這樣就不會負因果造業,兩全其美。勿論你發心辛苦地來佛寺幫忙工作,縱使工作中,打破碗筷、花瓶,或打破其他佛寺物品,還是要照常賠錢,再買個新的來補換的。

  總而言之,來佛寺幫忙工作,是在積造你的功德,而工作中或打破物品要賠,拿常住剩物,看價值多少,再將錢投入功德箱,如此可得圓滿,功德無量!

  第四十七條:勿用不淨物或剩物供養師父;

  凡我們吃剩的飯菜,或拜過鬼神的食品水果,不可拿來供養出家人,如此會墮入髒地,不可不知。出家人是僧寶,是代表佛陀傳揚佛法,延續佛教慧命,弘法利生的人天師表者,我們應常存恭敬心,供養他們一切食、衣、住、行無缺,能為我們開示佛法,引導我們信佛得聞佛法,使我們人生,活得更超越更充實,解脫一切痛苦,昇華生命意義,更進一步瞭解生死,故應當以潔品供養僧寶,當是功德無量也!

  第四十八條:法師講經開示,不得講話打瞌睡;

  我每次參加某法師佛學講座時,就常看到有些人,漫不經心聽講,還跟鄰座講話閒聊,擾亂法師講法,冒瀆三寶,妨礙傳法,罪業深重,還有打瞌睡,甚不禮貌。殊不如,法師講法,乃代表釋迦牟尼佛在傳法,相當神聖,講法當中,亦有天龍八部護法,諸天神人,皆云集上空聽法,聽講者不論講話打瞌睡,當負因果之報,其罪非輕。法師在台上演講,台下有人講話打瞌睡,皆能看得很清楚,有少數人講話打瞌睡,對一位演講者而言,是相當不禮貌與不尊重的。在每逢法師講法時,應勇躍參加聽講,但決不可打瞌睡講話,如此保證對您的佛學當大有助益的!

  第四十九條:供養師父物品或師贈物,當雙手跪求領受;

  凡供養師父物品或供養現金,當跪拜手捧奉,或受師贈法物結緣,亦需跪受,表示恭敬之意,多人不知此禮節,有人身材高大,站著比師父高,供物站著上供,似居高臨下,較為不敬,故身材高者,平時應站立師父身後兩步距離,不可與師平行站立。

  第五十條:頂禮師父應面向佛位或正位;

  很多人在佛堂頂禮師父,無論師父站在那個方向,都朝著師父的身體跪拜,這是不合乎禮儀的,應朝著佛像方向跪拜才對,若無佛像,亦應朝著入門處所對的方向跪拜,一般可頂禮一拜即可



愛出者愛返,福往者福來。隨喜轉載,功德無量。

 — 古琳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文章引用自傳喜法師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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