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果不是宿命
佛門常言:善有善報,惡有惡報。有人便以為這是宿命論。其實不然。講因果報應,正是為了改造命運。因為,所謂命運,就是因果的相續,榮辱毀譽、成敗得失,皆有其因。
所謂幸福不是毛毛雨,不會自己從天上掉下來。因此,要得善果,要得健康、幸福、快樂,要得財富、智慧、長壽,必須先種善因,必須為其創造條件。
因此,生死輪回有其原因,而解脫生死輪回也必須從因入手。因此,改善原因和條件,就是改造命運。因此,明瞭因果報應,正是為了改造命運。因此,佛家講因果而又不落宿命。這正是佛家的善巧與智慧所在,這也是佛家對人類的最大貢獻。
試想,還有什麼比改造自己與人類的命運更重要的事情呢?因此,佛陀先講四諦,闡明人生之苦,分析苦之原因,發現滅苦之道,徹底改造命運。因此,講因果,既意味著隨緣,又意味著精進;既意味著逆來順受、泰然處之,又意味著改造命運,順受果報而又當下努力,耕耘未來。正是精進與隨緣不二,順受與能動不二。正如于曉非居士所說:在因上精進,在果上隨緣。
為什麼要隨緣?為什麼要逆來順受?為什麼要泰然處之?因為是自己造的因果,當然要由自己來承擔。所謂不以物喜,不以己悲。為什麼還可以改造命運?因為命運掌握在自己的手裡,自己可再造善因善果,解脫痛苦、煩惱與不幸,走上快樂與智慧之路。
那麼,如何改善命運呢?佛家認為,要福慧雙修。所謂諸惡莫作,眾善奉行,自淨其意,是諸佛教。諸惡莫作,眾善奉行是修福,自淨其意是修慧。因為,智慧就是清淨心的起用。這就是學佛,這就是修行,這就是人生。
為什麼要福慧雙修呢?正如一位法師所說,福與慧猶如水和魚,要以福德之水養智慧之魚。淨空法師40餘年學佛的歷程便是明證。他40歲以後命運開始轉變,得到大福報、大智慧,得到健康、長壽,正是遵循佛陀的教導,弘揚佛法,利益眾生,造福社會的果報。明朝人袁了凡,以其一生的實踐,驗證了因果報應、命自我立、命由我造的真諦。因此,印光法師大力提倡學習《了凡四訓》。
印光法師在序文中說:“袁了凡諸惡莫作,眾善奉行。命自我立,福自我求。俾造物不能獨擅其權。受持功過格,凡舉心動念,及所言所行,善惡纖悉皆記。以期善日增而惡日減。初則善惡參雜。久則唯善無惡。故能轉無福為有福,轉不壽為長壽,轉無子孫為多子孫。現生優入聖賢之域,報盡高登極樂之鄉。行為世則,言為世法。彼既丈夫我亦爾,何可自輕而退屈。”
講因果而又不落宿命,改善命運的理論基石,則是緣起論。佛陀在菩提樹下,夜睹明星,證悟一切萬有都是從因緣所生起的,沒有一件事物能夠例外;所以“諸法因緣生,諸法因緣滅”,“緣起性空,性空緣起”,就成為一條永久不變的定律;佛就叫這定律為“緣起”。
緣起的人生宇宙,是一個處處關連的關係之網。如像花園裡的一棵樹,要靠種子水分土壤種種因緣,才能夠生起存在,這叫“緣起”。其實生長這棵樹的種子水土等“因緣”,本身還是要靠別的因緣;因緣又要靠因緣,這樣推廣開去,可以牽涉到一切萬有。反過來說,這棵樹可以培植風景,長大後木材可以砍來做家器,而家器又可以供人應用;由因緣所生的樹,又可以做別的東西的因緣,推廣開來說,物物相助,又可以關涉一切萬有。萬物助長於一物,一物又可以關連到萬物,宇宙萬有,就是這麼樣一個互相關連的關係之網。
又如一個人的生存,小時要靠父母的養育,長大了要受學校的教育,還要靠朋友的幫助;衣食住行一切生活物資,要靠農人、工人、商人的供給;生存的保障,要靠國家的組織,軍警的衛護。必須要有這種種的“因緣”,一個人才能夠生存。
同時,一個人也必然要盡他的智識能力,去替社會做事,給別人作“因緣”。“你種田,我織布,他蓋房屋給人住”;人類是社會的動物,社會是群眾分工合作的組合,它的相依共存緣起關係,是更明白的。所以,人生社會也是這麼樣的一個互相關連的緣起之網。
萬有都是緣起相關的,宇宙間沒有一件事物,可以離開別的事物而單獨存在;社會上也沒有一個人,可以離開其他的人而單獨存在的。個人既需要社會群眾的助力才能夠生存,也就應該貢獻自己的能力給社會群眾,去幫助別人的生存。“人人為我,我為人人”。一切來自群眾,一切還歸貢獻給群眾。不要把私人的利益看得太重,而忘記了我所依存的社會群眾。而應該將個人融化在社會群眾中,去為社會群眾服務謀福利,明白緣起的道理,才能真正地“無我為人”,互助合作。
“業”這個字,就是行為或造作的意思。凡是有意向的任何行為,出自身口意的,都可以叫做業。一般人所說的,一切善或惡的行為,都可以構成業。
“業”既是意志力的反應,那麼,由意志力造作的善惡諸業,這些業的種子,都藏在阿賴耶識中,種子遇緣會現行的,到現行時果報分明,一定善因得善果,惡因得惡果,即所謂業力不滅的因果律。
業力的因果律,是人人自作自受,誰也不能代替。你有了這個結果,就是那個因種而來。好比種子生出了果子,果子就是從那種子而來。這正是因果不昧,果一定是從因中的種子,開花結成的。
佛陀教人信業力,信因果,依業力的因果律說業報有三時業:
(一)順現受業,即現生造業,而現生就受果報。
(二)順次受業,即現生造業,而次生受果報。
(三)順後受業,即現生造業,而二生或多生後受果報,這就是從過現未三世,說明因果是不會消滅的。如是因得如是果,善有善報,惡有惡報,就是業力因果律的定理,誰也不能逃避。
只有把握純正的意志力,使行為純善,有慈愛、容忍、寬恕、不爭、不執的美德,向利他的善業去努力,幸福的花果才能成熟。
因緣生萬法,是佛法中重要的理論,由於因緣,而說果報。因是事物的本源,緣是一種助力或條件,果報是後來的結局。由因得果,全是緣的力量助成,所以緣對於因的關係之重要,是值得我們注意的。
緣,是指一切事物之間生起一種互相交涉的關係。佛教把這些關係加以研究分析,可以心、色二法分別論之。心法依四緣生起:
一、因緣,亦名親因緣,即自心中業識的種子,彼為成熟心法之主因,故名親因緣。
二、無間緣,亦名等無間緣,即眾生攀緣的心、前念、後念接續不斷,故名無間緣。
三、所緣緣,指眾生心念所攀緣的對象,經雲:“心本不生,因境有”,故一切外境皆為所緣之緣。
四、增上緣,除前三種緣外,其他所有增加上去的力量,皆名增上緣。
此四緣生法,譬如會抽煙的人,想抽煙是出於自心中習氣的種子,即是親因緣;抽煙的欲念不斷即是無間緣;得遇見了香煙即是所緣緣;煙癮大發即是增上緣;此四緣成熟了抽煙的行為。
色法依二緣生起:一、親因緣,比如一粒椰種具有能生椰樹為因,是最有親切的關係名親因緣。二、增上緣,比如肥沃的泥土以及陽光、空氣、溫度、水份等等説明椰種發育長大的助力,名增上緣。世間一切諸法的生起都離不了這四緣的關係。
果報的“果”研究起來,也可分成現果、來果、後果的三種。所做的善惡之因,在現在這一生成熟招果的叫做現果;在來生成熟的,叫做來果;在後後多生成熟的,叫做後果。這是從三世的時間上,說明因果是每一事一物生長和成功的必然性,有如是因,招如是果,其間關係雖極複雜,而是有條不紊,毫釐無差的。
同時果報所以有現生成熟的,有來生成熟的,有後生成熟的,其原因約有二種:一是因的力量有遲早,如一粒瓜種和一粒桃種同時種在地下,瓜種當年生成可結瓜果,而桃核出生,須經三四年才能結桃;二是緣的力量有強弱,如四緣並進,條件具備,成熟自然早些,否則助緣只有一種兩種,力不充足,或因土壤不良,或因陽光不夠,空氣缺乏,那麼這瓜或桃的成熟,自然又要延遲了。
有些人不明白因緣果報的定理,就懷疑因果倘是可靠的,如何眼見世間許多做善的好人,不得好死,或受苦報,而那些做惡的壞人,反而晨夕享樂,過著很富裕自在的生活呢?這道理憑三世因果的眼光看來,是很簡單的,即好人今生受苦報,因他過去所種的惡因,今已緣熟,須先受苦果;而今生雖然做好事,善因薄弱,善緣未熟,要待來生,才受好果。
反之,惡人做惡反得好報,亦是這個道理,因他前生種的好因已熟,先享福報,今生所造的惡因,業緣未熟,苦報還在來生,任他怎樣也逃不了的。“因果到頭終有報,只爭來早與來遲”,這話是值得我們玩味的。
因果的定律還有兩個要點:一是因果不會消滅,除非你不做因,如果做了,不論好惡,種子永留識中,不會壞滅,遇緣便起現行,招受果報,如果做了惡因,要想不受惡報,那是沒有辦法的;要想有辦法,唯有修習佛法,求生淨土,斷盡三界煩惱,成就佛果,方可免除輪回受報的痛苦。
二是善惡不相抵銷,已種惡因,分受其報,不可以為再做點好事,就可把這應得之罪抵銷去。不過多做善事,多增善緣,使惡報由重轉輕,所謂“重報輕受”,這是有可能的;同時由於善緣增多,惡緣漸減,也是使善果速疾成熟的最好辦法。
可見欲從好的因緣,得到好的果報,人生在世,多做善事,還是極為需要的。因果報應,命自我立,是真是假,我們不妨親自試驗,所謂事實勝於雄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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